泰安佳禾食品有限公司冷藏庫擴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其它需要說明的事項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要求,2018年7月21日,泰安佳禾食品有限公司在肥城市組織召開冷藏庫擴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議。
我公司冷藏庫擴建項目用地為企業現有用地,不新增建設用地,在現有廠區建設了冷藏庫及配套附屬設施;項目用地面積2000平方米,新建冷藏庫建筑面積2000平方米,冷藏庫為氟利昂制冷,冷藏庫總高11.0米,其中排管下凈高8.5米,計容建筑面積4000平方米,容積率2.0;綠地率5%,綠地面積100平方米。項目實際總投資2000萬,環保投資71萬,環保投資占總投資額的3.6%。本次驗收范圍:僅為新建冷藏庫及污水處理站,原有工程已經驗收,不在本次驗收范圍內。
現將該工程環境保護設施設計、施工和驗收過程簡況、環境影響報告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中提出的,除環境保護設施外的其他環境保護對策措施的實施情況等其它需要說明事項說明如下:
一、環境保護設施設計、施工和驗收過程簡況
1、設計簡況
冷藏庫擴建項目將環境保護設施納入了初步設計,環境保護設施的設計符合環境保護設計規范要求,編制了環境保護篇章,落實了防止污染和生態破壞措施及環境保護設施投資概算。
2、建設情況簡況
泰安佳禾食品有限公司農產品加工項目于2006年8月15日完成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2007年12月驗收通過。隨著市場規模的不斷擴大及客戶對產品的需求多樣化,我公司需要增加分切、漂燙等生產工藝,因工藝改變、生產規模的逐步達產,廢水產生量增加、水質變化,不能滿足生產用水要求,公司于2016年建設了污水處理站處理產生的廢水,處理后的廢水用于周邊農田灌溉。公司現有冷庫采用液氨制冷,選址不能滿足《冷庫設計規范(GB50072-2010)》中冷庫庫址選擇要求:使用氨制冷工質的冷庫,與其下風側居住區的防護距離不宜小于300m,與其他方位居住區的衛生防護距離不宜小于150m。因此,泰安佳禾食品有限公司冷藏庫擴建項目,新建一座冷藏庫(氟利昂制冷劑),淘汰現有液氨冷庫。
3、驗收過程簡況
公司于2016年10月委托泰安市禹通水務環保工程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泰安佳禾食品有限公司冷藏庫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肥城市環境保護局于2016年11月2日以肥環審報告表[2016]66號“關于對泰安佳禾食品有限公司冷藏庫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對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予以批復。2018年1月項目建成。受我公司委托,青島京誠檢測科技有限公司承擔該項目的竣工環境保護監測工作。根據驗收監測方案,青島京誠檢測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至22日對該項目進行了現場監測,根據監測結果我公司編制了本驗收監測報告。2018年7月21日我公司在肥城市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召開了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議,形成了驗收組意見。驗收結論:該項目環境保護手續齊全,在實施過程中基本按照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配套建設了相應的環境保護設施,各類污染物達標排放,在原有液氨制冷系統淘汰的情況下,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條件,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4、公眾反饋意見及處理情況
建設項目設計、施工和驗收期間未收到過公眾反饋意見或投訴。
二、其他環境保護措施的落實情況
1、環保組織機構及規章制度
設置了項目環保領導小組,明確崗位職責,由專人負責日常管理,公司項目部負責監督落實。
2、環境風險防范措施
制定了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并在今后正常運營時,將繼續嚴格執行各項環保要求,達到環保驗收的要求。
下一步工作主要是在各級環保部門的指導下,進一步提高對環保工作的重視程度,加強對員工的環保制度和技能的培訓,保持環境保護工作長期正常運行,使項目在使用過程中符合環保驗收的各項要求。
泰安佳禾食品有限公司(蓋章)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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